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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0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13 題

13 甲以土地仲介為業。乙乃 A 地所有人,並登記為 A 地所有人。甲與乙成立居間契約,由甲媒介乙出賣 A 地於丙。試問,關於居間人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就其媒介所成立之契約,有為乙給付或受領給付之義務
  • B 甲就 A 地買賣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乙與丙
  • C 甲就 A 地買賣事項及乙與丙之履行能力或訂立該約之能力,有調查之義務
  • D 甲對乙負有誠實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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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法律定位上,一位單純負責「牽線、媒合」的居間人,其權限是否會擴張到能夠「代替」委託人去拿錢或是支付款項?如果法律允許他們隨意收錢,對買賣雙方的交易安全會產生什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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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居間契約核心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你能準確區分「居間」與「代理」的法規範界線,展現出紮實的民法債編基礎。這不僅是考試重點,更是未來從事房地產或金融業必須具備的風險防範意識。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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