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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3 題

甲涉嫌詐騙組織犯罪,經羈押在案,因此委任乙律師,為其刑事辯護,約定報酬若干元。關於甲與乙之權利與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乙應將辯護事務進行之狀況,報告甲
  • B 乙原則上應自己處理辯護事務
  • C 乙處理辯護事務,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 D 乙不得隨時終止該辯護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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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建立於「高度信賴」基礎上的法律關係中,如果雙方信賴已經破裂,法律通常會傾向賦予雙方維持關係的義務,還是給予雙方重獲自由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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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關係中的權利本質,這代表你對於民法委任關係與法律倫理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
  2. 觀念驗證:律師與當事人間的關係本質上屬於委任契約。根據《民法》第 549 條第 1 項規定:「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雖然律師受到專業倫理規範,應避免在不利於當事人之時機終止,但法律上並無「絕對不得終止」之限制,故 (D) 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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