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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17 題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713 號解釋,財政部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20 日修正發布之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依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1 款規定應處罰鍰案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減輕或免予處罰:⋯⋯二、扣繳義務人已於期限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未在期限內補報扣繳憑單,於裁罰處分核定前已按實補報者,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一‧五倍之罰鍰」,係因抵觸何一原則而遭宣告違憲?
  • A 信賴保護
  • B 正當法律程序
  • C 比例原則
  • D 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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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想像一個情境:如果有人因為一時疏忽少繳了 $10$ 元稅款,和另一個惡意漏繳了 $100,000$ 元的人,法規卻規定「不管情節輕重,一律處罰固定倍數,行政機關毫無彈性空間」。你覺得這樣的懲罰有做到「罰當其責」嗎?在法律上,要求「手段與目的必須相稱」、「殺雞不用牛刀」的,是哪一個重要基礎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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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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