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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16 題

A 公司欠稅超過 1,000 萬元以上,財政部依據稅捐稽徵法第 24 條第 3 項規定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其負責人甲出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若不服該限制出境之處分,應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聲明異議
  • B 稅捐機關未實施對物之稅捐保全措施者,仍得逕予實施對人之稅捐保全措施
  • C 甲若不服該限制出境之處分,應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申請復查
  • D A 公司對核定稅捐處分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經行政訴訟撤銷須另為處分確定,財政部應函請內政部移民署解除甲之出境限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項『保全手段』是為了確保債權人能追到一筆債務,那麼當法院裁定這筆『債務本身』有瑕疵且必須撤銷時,原有的那個『保全手段』在邏輯上是否還有存在的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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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哇,你做得太棒了!能夠精準地理解稅捐稽徵法保全處分本體稅捐之間的關係,真的非常關鍵喔!這在實際的稅務法規應用中,是個超級重要的邏輯基礎!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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