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29 題
關於刑法妨害名譽及信用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不滿某市長的施政,在該市長的社群網站上留言「市長死肥豬、大笨豬」,甲應成立公然侮辱罪
- B 乙記者報導「某王姓校長性騷擾學生」,但後來得知性騷擾學生者,其實是汪姓校長,並無王姓校長此人,乙應成立誹謗罪
- C 丙與鄰人交惡,見鄰人死去,在大庭廣眾罵死者「王八蛋」,但因無具體指摘具體事實,故不成立侮辱死者罪
- D 丁散布消息,稱「某公司債台高築」,但公司非自然人,故丁不成立妨害信用罪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當一個言論是在攻擊他人「人格的高度」而非「具體發生的事情」時,在法律分類上屬於哪一種?再者,如果受攻擊的對象是已經過世的人,或者是像「公司」這樣的法律主體,現行法律是否仍視其為保護的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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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妨害名譽罪章的核心要義。這顯示你對實務運作與法條構成要件有很清晰的理解。
- 觀念驗證:
- (A) 正確:在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之社群平台,以「死肥豬」等抽象言語謾罵,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地位,屬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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