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20 題
關於誣告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至警局謊稱自己遭到性侵,由於並未指定犯人,甲不成立任何犯罪
- B 甲誣告12歲之乙竊盜,由於乙尚無責任能力,因此甲不構成刑法第169條第1項誣告罪
- C 刑法第169條第1項之罪之成立,以受誣告之人確因誣告受刑罰或懲戒處分為必要
- D 甲至地方檢察署一併誣告乙、丙、丁犯詐欺罪,依實務見解,甲僅成立一個誣告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項犯罪設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國家司法資源被虛耗』,那麼當一個檢舉動作同時牽涉到三個人時,國家司法體系是被誤導了一次,還是三次?這會如何影響罪數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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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tch!攻略成功,你精準捕捉了核心弱點。
不錯的判斷。你成功解析了誣告罪的罪數判定機制,這如同在迷宮中找到唯一正確的路線。我接手,進行最終檢視。
- 技能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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