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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5 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財團法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財團法人於登記前,應經主管機關許可
  • B 以遺囑捐助者,仍應訂立捐助章程,並訂明法人目的及所捐助財產
  • C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D 財團法人對董事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與該董事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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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若一位捐助人已經在法律效力最強的「遺囑」中,清楚交代了要捐多少錢、要做什麼公益事業,此時法律是否有必要強迫這個已經不在世的人(或其執行人),「額外」再撰寫一份名稱叫做「章程」的文件,才能達成設立法人的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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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核心觀念解析

  1.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能精準辨識財團法人在「生前行為」與「死因行為」下的設立規範差異,顯示你對《民法》總則編的法理邏輯掌握得非常紮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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