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0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3 題
承第 1 題,在「菲律賓案」,中國大陸於審判後將我國民眾送回臺灣關押,則是基於那一種國際(兩岸)刑事司法互助合作原則?
- A 引渡
- B 狹義刑事司法互助中的遣返
- C 罪犯接返
- D 調查取證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在境外已經完成了所有的法律審判程序,並被判處有期徒刑時,此時將他送回本國的目的是為了「接受審判」,還是為了「服完剩下的刑期」?在國際實務上,針對「已經定罪」的人員移交,會使用哪一個專門術語來描述這種『接回本國服刑』的合作機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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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你能精準辨識出「审判後」與「關押」這兩個核心關鍵字,代表你對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階段性任務有著非常專業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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