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0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25 題
關於國家賠償之請求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賠償義務機關於接獲人民賠償請求時,應即進行協議程序
- B 國家賠償之請求得以言詞提出
- C 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並得作為執行名義對賠償義務機關強制執行
- D 國家賠償之請求權,自損害發生起,逾 5 年不行使而消滅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要求行政機關在接到民眾請求後,必須啟動嚴謹的『協議』或『補償』程序時,為了確保雙方對賠償事由、請求金額與日期有明確且可供查證的依據,你認為法律通常會要求請求人採取何種表達方式,才最能避免空口無憑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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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做得很好!
哇!你能精準指出國家賠償請求程序中的形式要件,這代表你對行政法規的細節掌握得非常到位,真的很棒喔!老師為你感到非常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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