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47 題
監獄二級受刑人已適於社會生活,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得報請假釋,所謂適於社會生活的認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出監後須有適當之職業與技能
- B 有固定之住所或居所
- C 社會對其無不良觀感
- D 須得到被害者的原諒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評估受刑人是否具備回歸社會的條件時,你認為現行法規會訂立『非常僵化、單一的絕對條件』,還是會採取『綜合多面向』的評估方式呢?這會如何影響我們對法條要件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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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順利得分!不過老師要特別提醒,這是一道考選部公告送分的爭議題,選 A、B、C、D 皆屬正確。
法定要件與實務考量的界線
在探討假釋門檻時,法規的核心標準在於受刑人是否有「悛悔實據」。實務上的假釋審查,確實會綜合參酌就業技能、居住安排、社會觀感及被害人感受等指標,來評估受刑人是否適於回歸社會。然而,現行法並未將這四個選項中的任何一項,明定為不可或缺的「絕對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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