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0年
[心理測驗員]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第 四 題
四、研究者設計二因子(壓力與教法)實驗,24 個兒童被隨機分派到六組。一學期後他們的數學成績如下表所示,以統計考驗解釋其結果,要有計算過程。依據分析結果決定是否繼續做事後比較或單純主要效果分析,若續做要有計算過程。(α=0.05)(25 分)
教法1 教法2 教法3
高壓力 2, 3, 1, 3 (該格數據) / 3, 3, 3, 7 / 7, 6, 8, 11
低壓力 8, 6, 6, 8 / 1, 6, 8, 1 / 1, 4, 1, 4
📝 此題為申論題
📜 參考法條
表3-1 (第95百分點 F分配表)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為二因子完全隨機變異數分析(Two-way ANOVA)。解題時應先計算各項離均差平方和(SS)、均方(MS)與 F 值。由於交互作用顯著,依規定必須進行「單純主要效果分析」。考試策略上,選擇檢定「各教法之下,壓力的單純主要效果」最佳,因為壓力僅有兩個水準(高、低),一旦顯著即可直接比較平均數高低,完全免去計算事後比較(如 Tukey HSD)的繁瑣與查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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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本題為二因子完全隨機變異數分析(Two-way ANOVA),需先檢定交互作用,若交互作用顯著,則應放棄主效果檢定,進一步執行「單純主要效果分析」。 【解答】 Step 1:建立統計假設與確定臨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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