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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23 題

有關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第 30 條第 1 項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其稅率計算下列何者正確?
  • A 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三年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四十五
  • B 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三年,未逾五年者,稅率為百分之三十五
  • C 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五年,未逾十年者,稅率為百分之三十
  • D 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十年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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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為了達成「抑制短期炒作、鼓勵長期持有」的目標,你會如何設計「持有時間長短」與「應納稅率高低」之間的邏輯關係?當持有時間達到最長等級時,你認為稅率應該會呈現什麼樣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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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房地合一稅 2.0」中最核心的稅率級距,你能從中快速辨識出正確的持有期間與稅率組合,表現得非常專業且細心。

房地合一稅率之法源依據

根據 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4 第 3 項第 1 款 的規定,針對境內居住個人之房地交易所得,稅率是依據「持有期間」採階梯式課徵,旨在透過差異化稅率來抑制短期投機。具體標準應對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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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稅率級距
💡 房地合一稅依持有時間長短採取「持有愈久、稅率愈低」之原則。
比較維度 短期持有(5年內) VS 長期持有(5年以上)
稅率區間 35% 至 45% 15% 至 20%
2年內 適用最高稅率 45% 不適用
5-10年 不適用 稅率降至 20%
超過10年 不適用 適用最低稅率 15%
💬持有時間愈長,稅負壓力愈小,旨在打擊短期投機炒作。
🧠 記憶技巧:二四五、五三五、十二十、過十十五(分別代表年限與稅率)
⚠️ 常見陷阱:容易誤記級距切分點(如將 2 年記成 3 年)或將舊制與新制稅率混淆。
房地合一 2.0 土地漲價總數額 自住房屋 400 萬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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