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8 題
甲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他在 A 市持有已長達 10 年的 1 筆面積為 300 坪土地,於民國(下同)107 年間參加自辦市地重劃。該自辦市地重劃區於 110 年 6 月 1 日完成分配公告程序後,在 110 年 10 月 1 日完成重劃土地登記,在 110 年 10 月 20 日完成土地交接,甲取回 150 坪土地,重劃後評定價格每坪為 30 萬元。甲在 111 年 5 月 1 日趁土地高價時將 150 坪土地全數出售,每坪售價 40 萬元。請問甲依法要繳多少稅率的房地交易所得稅?
- A 稅率為百分之四十五
- B 稅率為百分之三十五
- C 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 D 稅率為百分之十五
思路引導 VIP
在評估境內居住的個人出售不動產的所得稅率時,你認為「持有期間的長短」會如何影響最終適用的稅率級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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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選了 D!你的基本觀念非常正確。依照《所得稅法》房地合一稅的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房地期間若超過 10 年,其交易所得適用的稅率確實為 $15%$,你能精準抓出這個關鍵,非常棒!
爭議題與給分標準
不過,你可能會發現這是一道爭議題。根據考選部公告,本題選 A、B、C、D 皆給分。主要原因是題目敘述的條件並不完整(例如未明定交易型態、是否符合自用住宅優惠,或是題目本身有文字漏印等瑕疵),導致無法嚴謹推導出唯一適用的稅率,因此為求公平,所有選項均視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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