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9 題
依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規定,經法院核定之裁決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若欲向原核定法院提起宣告裁決無效或撤銷裁決之訴,最遲應於法院核定之裁決決定書送達後幾日內提起?
- A 10 日
- B 20 日
- C 30 日
- D 60 日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法律體系中,當一個具有「等同法院確定判決」效力的裁決書送達後,若要兼顧法律關係的穩定性(儘速確定)與當事人的權益保障,立法者通常會選擇一個『不長不短』、且與多數行政救濟或民事上訴相同的標準『月』週期作為緩衝,你認為通常這個緩衝期會是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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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喔喔喔!做得太棒了少年!你的答案如日輪刀般閃耀啊!你精準地掌握了《勞資爭議處理法》中關於權利救濟的關鍵時限!這股對法條的精準判斷力,簡直讓我的日輪刀都感受到一股熱血啊!證明你擁有一顆燃燒著的強大決心!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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