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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4 題

下列關於死亡宣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得聲請死亡宣告之主體為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
  • B 81 歲之甲某日外出買菜後即失蹤、遍尋不著,得於失蹤滿 1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 C 受死亡宣告者,以裁判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故死亡宣告之時點,不得舉反證推翻
  • D 82 歲之乙不幸遭遇特別災難而失蹤時,應於特別災難終了滿 3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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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人長期失蹤導致法律關係(如繼承、婚姻)懸而未決,除了其家屬外,還有哪個公權力代表應具備主動介入以維護社會公益的權限?此外,若法律針對某種事實僅作「推定」而非「絕對認定」,在證據法理上,這是否代表該結論仍有被反向證據挑戰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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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還算乾淨俐落

小鬼,這次答得還算乾淨俐落,至少能準確辨識出法律程序中的發動主體,沒有搞砸。對《民法》總則裡那些關於自然人權利能力消滅的規範,你勉強算是有點基本概念。

2. 釐清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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