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1年
[地政] 土地政策
第 三 題
三、臺灣於 1960 年代,在當時不完善的金融制度下,需房者與興建業者自行發展出住宅市場的預售方式,以減輕雙方的資金壓力;再為讓地域性外的需房者得知此興建住宅之訊息,促成代銷業者企劃宣傳與銷售的興起。然而,長期以來不論是部分代銷或仲介人員,乃至於投資客揪團炒房,企圖影響住宅市場之價格水準以牟私利之行為,已逼使政府修法擬管理此獨特之預售屋市場。請評析 2022 年 4 月行政院提出之「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之 1. 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轉售,2. 重罰不動產炒作行為,3. 建立檢舉獎金制度,4. 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5. 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等五項措施,是否能匡正預售屋市場之價格水準亂象?(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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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最新的房市調控政策評析。作答時,應先肯定政策的初衷(打擊短期投機、回歸自住市場),再針對題目列出的五項措施逐一簡述其運作機制,最後進行綜合評析。思考方向應包含:這五項措施如何打斷炒作鏈?其預期效果為何?是否存在副作用(如轉嫁成本、打擊小建商)?評價時應保持客觀,說明這是一套組合拳,旨在改變市場預期與資金流向,但房價長期走勢仍受金融環境、成本等多重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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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 2023 年正式實施(2022年提出草案)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分析其抑制投機炒作的政策工具與預期效應。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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