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1 題

下列有關人事保證人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以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行為應對僱用人負賠償責任者為限
  • B 以僱用人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者為限
  • C 以賠償事故發生時,受僱人 2 年內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
  • D 未定期間者,以自保證成立之日起 3 年內發生之賠償事故為限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登入後即可查看 AI 生成的完整詳解。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財稅行政] 民法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