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23 題

有關健康保險準用人壽保險相關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健康保險之保險人得代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 B 約定死亡保險金額時,無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 C 得以訴訟方式,請求支付保險費
  • D 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而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保險年齡限度,其契約仍為有效

思路引導 VIP

請精確研讀《保險法》第 $130$ 條關於健康保險「準用」人壽保險規定的範圍。建議你逐一核對選項中所涉及的法律條文:第 $103$ 條(代位權)、第 $105$ 條(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權)、第 $115$ 條(保險費之訴訟請求)以及第 $122$ 條(年齡不實之效果),哪些條文被明文列入準用清單?特別是針對保險費的催收,人身保險在法理上是否具備『訴訟請求權』的非訟性規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健康保險準用人壽保險規定的相關概念。依據保險法第130條:「第一百零二條至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十五條、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於健康保險準用之。」從該條文所明列的準用範圍可知,人壽保險中關於保險人不得以訴訟方式請求支付保險費的限制規定,並未被納入健康保險的準用清單中。既然健康保險未準用該項禁止規定,即表示健康保險的保險人確實得以訴訟方式請求要保人支付保險費,故選項C為正確答案。此外,基於保險法第130條已明定健康保險準用第一百零二條至第一百零五條以及第一百二十二條等規範,這代表健康保險同樣適用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約定死亡保險金額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以及被保險人真實年齡超過限度時契約無效等原則,因此選項A、B、D的敘述皆屬錯誤。

🏷️ 相關主題

保險法規與人身保險契約實務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