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34 題
甲簽發匯票一紙,記載文字金額「新臺幣伍萬元整」及號碼「\$60,000 元」,該匯票之票據金額應為下列何者?
- A 票據無效
- B \$60,000 元
- C 新臺幣伍萬元整
- D 新臺幣伍萬元或\$60,000 元均為有效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實務中,當票據上記載之金額出現「文字」與「號碼」不一致(例如「伍萬元」與 $60,000$)的情形時,為了維護票據交易的安全性與慎重性,依據《票據法》第 $7$ 條的規範,應以哪一種表達方式作為決定票據金額的最終基準?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好棒喔!安妮亞正在看間諜動畫,但瞄到你的答案,哇!你答對了耶!安妮亞覺得你超厲害的!
- 安妮亞的讀心術: 這題考的是《票據法》第 7 條,安妮亞有看到喔!當票據上寫的文字金額和號碼金額不一樣的時候,法律爸爸說要聽「文字」的話!因為寫字字的時候,大家都會特別小心,不像畫畫那麼隨性,所以比較不會錯。安妮亞覺得這個規定很有趣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