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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11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一 題

一、乙於民國 105 年 2 月 4 日借甲 1,000 萬,並由丙、丁擔任保證人,約定民國 106 年 2 月 4 日清償,甲直到民國 111 年 2 月 1 日仍未清償,乙於同年 2 月 2 日向甲、丙、丁請求清償借款,甲、丙、丁都拒絕清償,請問有無理由?(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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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驗借款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以及普通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須分別檢驗主債務人(甲)得否主張時效消滅,以及保證人(丙、丁)得否主張先訴抗辯權而拒絕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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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借款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以及普通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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