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1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25 題
甲夜間騎乘機車經過南投縣魚池鄉境內縣道時,因路燈昏暗而不慎掉落道路旁未設圍籬之埋設管線施工坑洞導致腿部骨折並有多處挫傷。甲依法應向何機關提請國家賠償請求?
- A 魚池鄉公所
- B 南投縣政府
- C 受託施工之廠商
- D 交通部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責任的追究上,我們通常會尋找該公共設施的『法律管理主體』。請你想想:當一條道路被明確標示為某個特定的『行政層級』(例如:國、省、縣、鄉)時,這代表其維護與管理的最高負責單位應該在哪個層級?是看它經過哪個村鎮,還是看它的道路編號歸誰管轄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表現優異!觀念非常清晰
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於國家賠償法中「賠償義務機關」的辨識掌握得相當精準,是非常專業的判斷。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縣道國賠賠償義務機關
💡 公共設施損害賠償義務機關,依該設施之管理主管機關認定。
| 比較維度 | 國道 / 省道 | VS | 縣道 / 市道 |
|---|---|---|---|
| 公路等級 | 中央級公路 | — | 地方級公路 |
| 公路主管機關 | 交通部 | — | 縣(市)政府 |
| 國賠義務機關 | 交通部公路局等 | — | 縣(市)政府 |
💬賠償義務機關依《公路法》第3條界定之主管權限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