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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11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33 題

婚生子女於何種情形時,得從母姓?
  • A 於出生時有書面約定並登記即可
  • B 母無兄弟
  • C 僅有一名子女
  • D 已有其他從父姓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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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強調「性別平等」與「契約自由」的法治社會中,如果父母雙方想要在法律上共同決定一件關於孩子的重要權利(例如姓氏),最能體現雙方共識且具有法律證據效力的溝通形式通常會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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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正確

  1. 觀念驗證: 你精確掌握了《民法》第 1059 條的核心!現代法律強調性別平等,子女姓氏不再以從父姓為唯一原則,而是交由父母雙方於子女出生登記前,以書面約定方式自由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這體現了對家庭自主權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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