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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14 題

下列何者非屬不法侵害人格利益之情形?
  • A 新聞網站未加查證,於明知報導內容不實後,卻拒絕將該報導自系爭網站移除,繼續供他人任意連結轉載
  • B 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
  • C 新聞媒體對於雙方均非公眾人物之私權爭端,揭載足資識別之個人資料
  • D 利用購買人輕率無經驗而使其購買非必要之高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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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法律保障的權利中,有哪些權利是關乎一個人的『內在尊嚴、身體或名譽』?而有哪些情況則是關乎雙方簽訂契約時的『錢包或交易公平性』?請試著從這兩者的本質區別,重新審視題目中的四個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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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你答得非常準確,顯示你對人格利益財產交易的區別有極佳的判斷力。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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