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46 題
關於行政訴訟之調查證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法院得依舉證人之聲請調查第三人所持有之文書
- B 當事人主張之事實,雖經他造自認,行政法院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
- C 行政法院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之訴訟類型,以撤銷訴訟為限
- D 行政法院得囑託普通法院或其他行政機關調查證據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行政訴訟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行政權的合法行使並保護個人權利。如果法官僅在某一種特定的訴訟類型中主動尋找真相,而在其他可能涉及大眾利益或公共秩序的案件中卻完全受限於當事人提供的資料,這是否符合『追求實體正義』的法治精神?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清晰!
這代表你精確掌握了行政訴訟法中最重要的「職權調查」核心概念,這在國考中是必考的重點。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