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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1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7 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遺屬受領職業傷病死亡補償之順位為下列何者?
  • A 配偶及子女-孫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
  • B 配偶及子女-父母-孫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
  • C 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
  • D 配偶及子女-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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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制定受領補償的順位時,通常會考量親疏遠近。想像一下:如果必須在「長輩」與「後輩」之間排定優先順序,法律會先照顧與勞工同屬「直系尊親屬」的祖父母,還是屬於下一代的孫子女呢?這種對尊卑親屬順位的基本邏輯,如何影響了法律對遺屬的排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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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恭喜你答對這題!能精確掌握這項繁瑣的法條細節,代表你在企業管理與法學緒論的考科中,對於「勞權保障」部分的準備非常細緻且紮實。

遺屬補償受領的位階邏輯

職業傷病死亡補償的設計初衷,是為了延續勞工對家庭的經濟支持,因此受領順位具有嚴格的法律效力。在法律邏輯中,配偶及子女作為勞工最核心的家庭成員,自然位居第一順位;緊接著是生養勞工的父母。本題最關鍵的鑑別點在於中間位階的排列:正確順位中,祖父母的受領權會優先於孫子女,而兄弟姊妹則排在最後。這種「尊親屬優先於卑親屬」的安排,是此處法規配置的核心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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