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1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35 題
下列何者為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得包括的項目?
- A 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之變更權
- B 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
- C 限制企業經營者之義務或責任
- D 限制消費者行使權利或加重義務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今天準備預付一筆大額款項給商家購買長期的健身課程,但擔心商家在課程結束前就突然倒閉,在簽訂合約時,你會希望法律強制要求商家在契約中具備什麼樣的安排,才能確保你預付出的這筆錢不會白白損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在法律的框架中,判斷「應記載」或「不得記載」最核心的邏輯在於權益的平衡與資訊的對稱。由於定型化契約通常由企業經營者單方面擬定,為了防止消費者處於資訊與權力的劣勢,《消費者保護法》特別規定了強制性的干預規範。
定型化契約的保障機制
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別「對消費者的主動保障」與「對企業的負面限制」。選項 (A)、(C)、(D) 的內容本質上都是在減輕企業責任、隨意變更內容,或是限制消費者行使權利,這些損害消費者公平地位的條款在法律中通通屬於「不得記載」的範疇。而 (B) 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 則是為了確保消費者在預先支付款項後,萬一企業經營不善倒閉,仍有對應的擔保機制(如銀行保證)能追回損失,這正是法律強制要求必須存在的「應記載事項」。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