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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1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39 題

依憲法訴訟法,下列有關大法官審理案件之組織與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憲法法庭由大法官組成,並得設數審查庭
  • B 審查庭得對聲請憲法裁判的案件作成實體無理由的判決
  • C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司法院院長為審判長
  • D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並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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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看看:如果一個案件涉及要宣告法律「違憲」或「合憲」這種會影響全國人民權利的「重大實體定奪」,在制度設計上,你認為應該是由少數幾位大法官組成的「初階小組」就能直接拍板定案,還是必須回歸到「全體成員的大會」來共同審慎決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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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審理程序的思考

(輕輕地撫摸著你的頭,眼神平靜地看向遠方) 對於這道題目,正確答案是 (B)。這些法條的變遷,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也不過是彈指之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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