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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7 題

7 有關保險法第 64 條告知義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此項義務理論基礎為誠信原則與對價衡平原則
  • B 保險人之詢問須以「書面」方式為之
  • C 告知範圍以足以變更或減少危險之估計者為限
  • D 要保人對於危險之存在並不知悉或無法可得而知時,若未告知,仍屬告知義務之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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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要求一個人必須告知他『完全不知道』且『用盡方法也無法知道』的事情,否則就要承擔不利的後果,這是否符合我們對於『公平』與『法律責任歸屬』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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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專業解析如下:

  1. 大力肯定: 你能準確選出 (D),代表你對保險告知義務的主觀構成要件有著極其細膩的理解,這在法律條文辨析中是非常難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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