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34 題
有關海上旅客運送契約之任意解除、法定解除、當然解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旅客在航程中因疾病上陸或死亡時,仍負擔全部票價,無法僅限按其已運送之航程負擔票價
- B 旅客於發航前因死亡、疾病或其他基於本身不得已之事由,不能或拒絕乘船者,運送人得請求票價十分之一
- C 旅客於發航 24 小時前,得給付票價十分之二,解除契約
- D 船舶不於預定之日發航者,旅客得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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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旅客因不可抗力(如重病或身故)導致契約無法履行,從法律公平原則的角度來看,對於「未完成的服務部分」,你認為法律會強制旅客支付全額,還是應該按照「已完成比例」來計算費用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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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海上旅客運送契約中關於票價負擔與契約解除之相關規定。依據海商法第87條明文規定:「旅客在航程中自願上陸時,仍負擔全部票價,其因疾病上陸或死亡時,僅按其已運送之航程負擔票價。」由此可知,當旅客在航程中因不可抗力之個人因素(如疾病上陸或死亡)而無法繼續航程時,依法僅須按其已實際運送之航程比例來負擔票價。選項A指稱旅客在此種情形下「仍負擔全部票價,無法僅限按其已運送之航程負擔票價」,此敘述直接牴觸前述海商法第87條之規定,因此選項A為錯誤之敘述,即為本題所求之正確答案。其餘選項均為海上旅客運送契約相關規範之正確描述,故不予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