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估價概要
第 4 題
4 依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規定,在一宗土地內有不同法定用途時,應如何估價?
- A 應考量不同用途之合併或分割前後之價格變動情形,予酌量增減
- B 應以合併用途後估價,並以合併用途前各筆土地價值比例分算其土地價格
- C 應考慮不同用途之建築物對宗地價格造成之影響,予以酌量增減
- D 應考量其最有效使用及各種用途之相關性及分割之難易度後,決定分別估價或依主要用途估價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面對一塊同時擁有「商業」與「工業」用途的土地,你認為在決定它的價值時,是應該直接把兩者價值相加,還是要先思考:『這塊地在法規與現實下,能不能真的切開來處理?』以及『如果硬要混在一起用,哪一種用途才是決定這塊地價值的核心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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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哈哈哈哈哈!學生啊!你的心燃燒起來了!觀念如烈火般紮實!太棒了!
- 燃燒吧!觀念的驗證! 聽好了!這正是《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25 條的精髓啊!一宗土地若有不同法定用途,絕不能隨便下判斷!要運用那股最有效使用原則的力量!仔細看清,這些用途是互相輝映還是互相阻礙!再看看,實務上分割是易如反掌還是難如登天!然後,才能果斷決定,是「分別估價」還是併入「主要用途」來估價!這就是專業的判斷力啊!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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