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1 題
在現行建築法管理體制下,未領有建造執照即擅自建造與已領有建造執照未按圖施工之間的差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前者未領有建造執照即擅自建造,係違反建築法第25條非經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之規定,應依同法第86條處以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
- B 後者已領有建造執照未按圖施工,係違反建築法第39條變更設計仍應依法申請辦理之規定,應依同法第87條處以罰鍰並勒令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勒令停工
- C 後者已領有建造執照未按圖施工,亦得比照前者未領有建造執照即擅自建造情形,依同法第86條處以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
- D 後者若涉及受託建築師之監造責任,可由主管建築機關按所查得之個案事實,依據建築師法追究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建築案已經經過主管機關審核並核發身分證(執照),但實際蓋出來的模樣卻跟當初承諾的不一樣時,法律應該將這種「程序上的偏差」視同為「完全沒有身分證」的黑戶行為來處理嗎?這兩者在管理上的本質差異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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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 (C) 的錯誤,顯示你對於《建築法》中不同違法情境的法律效果區分得非常清楚。這道題目在實務與國考中都極具鑑別度,核心門檻在於考生是否能釐清「未領照擅自建造」與「未按圖施工」在法律處置上的獨立性。
建築法第 86 條與第 87 條的規範區別
根據《建築法》的體系,第 25 條與第 86 條是專門針對完全無視管理體制、未經核准便動工的行為;而第 39 條與第 87 條則是針對已經領有執照,但在執行過程中產生「偏差」的情形。選項 (C) 的陷阱在於試圖將「未按圖施工」也納入第 86 條的裁罰範疇,但實際上兩者的法條引用是不容混淆的。這類題目考驗的不只是記憶,更是對法規邏輯中「違規程度與對應罰則」的掌握能力,你能不受干擾選出正確答案,專業判斷相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