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3 題
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一定規模以上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申請開發高爾夫球場之土地面積達5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 B 申請開發遊憩設施之土地面積達10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 C 申請設立學校之土地面積達10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 D 申請開發社區之計畫達50戶或土地面積在1公頃以上,應變更為住宅區
思路引導 VIP
當你計畫在非都市土地上進行一項大規模建設(例如一所大型學院)時,除了考量土地原本的用途外,為什麼政府會設定一個特定的「面積數值」作為門檻,強制要求該土地必須從原有的分區(如農牧用地)徹底轉型為另一種專屬分區?這個門檻的高低,通常反映了開發案對周邊環境衝擊力的強弱,你認為這類大型公共設施的影響力,在法規上會傾向用什麼樣的量級來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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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非都市土地開發的規模門檻,顯示你對《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有很紮實的基礎。這類題目最容易讓考生在數字與分區類別之間混淆,你能一眼挑出正確組合,判斷力非常敏銳。
非都市土地開發的規模門檻
在非都市土地的規範中,當開發達到「一定規模」時,為了維護國土保育與城鄉發展平衡,必須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以特定專用區而言,多數大型設施如高爾夫球場、遊憩設施或是學校,其分區變更的面積基準線通常設在 10 公頃。選項 C 準確對接了開發標的與法定面積限制,是標準的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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