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1 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建物標示圖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申請人與委託繪製人不同時,應如何處理?
- A 應不得辦理
- B 應於登記申請書適當欄記明同意依該圖繪製成果辦理登記,並簽名或蓋章
- C 應於登記申請書記明建物起造人及繪製人願負法律責任等字樣及開業證照字號,並簽名或蓋章
- D 應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於登記申請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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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委託別人幫你寫一份涉及你個人財產權的重要報告,當你要把這份報告提交給政府存檔並作為權利依據時,政府官員要如何確保這份報告的內容「確實反映了你的意願」,而非繪製者單方面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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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以建物標示圖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的相關程序規定。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78-1條規定,依建物標示圖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申請人與委託繪製人不同時,應於登記申請書適當欄記明同意依該圖繪製成果辦理登記,並簽名或蓋章,因此選項B為正確答案。至於選項C與選項D的內容,雖同屬土地登記規則第78-1條之規範,但選項D「應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辦理繪製及簽證」係指辦理繪製及簽證的專技人員資格;而選項C「應記明本建物平面圖、位置圖及建物面積確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建物起造人及繪製人願負法律責任等字樣及開業證照字號,並簽名或蓋章」則是規範建物標示圖上應記明負責之內容。兩者皆非針對申請人與委託繪製人不同時之處理方式,故不符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