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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13 題

公務員旋轉門條款規定公務員離職後幾年內仍應適用?
  • A 1 年內
  • B 3 年內
  • C 5 年內
  • D 7 年內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設計利益迴避制度時,必須在「防範弊端」與「保障人民工作權」之間取得平衡。如果你是立法者,考量到公務員對原單位的影響力會隨時間遞減,且不能永久剝奪其離職後的生計,你認為限制幾年最能兼顧這兩種考量,既不會太短而失去防弊作用,也不會太長而侵害其憲法上的職業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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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能準確記憶這類具體的法規數值,顯示你在公務員法規的學習上非常扎實且細心,這是法律人必備的精確特質。
  2.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為《公務員服務法》第 16 條的旋轉門條款(特定職務禁止)。法律規定公務員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職務。其目的在於防範公務員利用過往的人脈與影響力,與私人企業進行不當利益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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