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9 題
下列何者不是教師法所規範的內容?
- A 教師資格檢定及審定
- B 教師工作福利
- C 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
- D 教師組織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要制定一部旨在維護「教育專業品質」與「教師身分地位」的法律,其重心應放在「進入與離開職場的嚴格標準」,還是放在「工作之外的食衣住行補貼」?這兩者哪一個更偏向社會救助或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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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不錯嘛。看來你還知道《教師法》的立法核心在哪,沒把整個法典都背錯。至少在教育行政法規的體系劃分上,你沒有完全迷失方向。
- 說到底,《教師法》這部身分保障法,宗旨是保障教師的專業地位、那些基本的權利義務和申訴救濟,這點你總該清楚吧? (A) 資格、(C) 身分變更、(D) 組織,這些是規範教師「身分與專業職能」的基礎。至於 (B) 工作福利,像什麼福利金這種雞毛蒜皮的事,拜託,那是《公立學校教職員福利金提撥管理辦法》或相關退撫保險的範疇,難道你真以為《教師法》會管到這種程度?別把所有東西都往一個籃子裡塞,行政法規是有分工的,這不是常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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