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9 題
有關租稅救濟的敘述與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租稅救濟中,程序法的適用均優先於實體法
- B 租稅行政訴訟為三級三審制
- C 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稅額或罰鍰處分不服,應在繳納期間屆滿或核定通知書送達後之次日起 30 日內,向原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復查
- D 租稅救濟中,國稅案件的訴願管轄機關為財政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救濟的制度設計中,為了確保國家行政行為能儘速確定,且同時兼顧專業審判品質,我國法律對於「法院的層級數量」與「一個案件實際能上訴的次數」,其規定是否與一般直覺中的民刑事訴訟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