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6 題
依據現行稅捐稽徵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強制執行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 30 日後仍未繳納者,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
- B 納稅義務人須繳納半數稅款並依法申請復查,才能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 C 納稅義務人依規定繳納半數稅額確有困難,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提供相當擔保者,得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 D 納稅義務人繳納半數稅額及提供相當擔保確有困難,但稅捐稽徵機關已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復查決定應納稅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者,得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法治國家中,當民眾對稅單不服並提起行政救濟時,國家為了保障公庫收入,通常會採取『先執行為原則,不執行為例外』。但若要求民眾必須先掏出大筆現金才能暫緩執行,是否會過度侵害其訴願權?除了『繳納部分現金』之外,還有什麼方式既能確保國家未來收得到錢,又能減輕民眾當下的現金周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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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精準掌握租稅法規動態
- 專業肯定:表現優異!你能辨識出本題的陷阱,代表對《稅捐稽徵法》第 39 條的修法歷程與暫緩執行要件有深入理解,專業敏銳度極佳。
- 觀念驗證:(B) 選項錯誤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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