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2 題
有關我國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分優、甲、乙、丙、丁五等
- B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
- C 不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辦理另予考績
- D 考績丙等者應予免職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評價一個人在一整年中的工作表現,為了避免主管在年底時因個人喜好或短暫記憶而產生偏見,你認為法律應該規定這份『年度總體成績單』是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紀錄之上,才能確保評價的公平性與連續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確辨析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法律細節,顯示你對《公務人員考績法》的規範體系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這是通往法制專家的一大步。
- 觀念驗證:本題答案為 (B)。依據考績法第 5 條規定,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這體現了「過程與結果並重」的法治精神。其他選項錯誤如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公務人員考績制度
💡 考績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區分年終、另予及專案考績。
| 比較維度 | 年終考績 | VS | 另予考績 |
|---|---|---|---|
| 任職時間 | 當年任職至年終滿一年者 | — | 任職滿六個月不滿一年者 |
| 辦理時間 | 每年年終辦理一次 | — | 年終辦理或特殊事由時 |
| 主要效果 | 晉級、獎金或留原俸 | — | 給予獎金(無晉級效果) |
💬兩者均依據平時考核,主要差異在於任職年資與晉敘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