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2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第 三 題
三、立法院於民國 112 年 8 月 16 日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原稱性別工作平等法),將於 113 年 3 月 8 日施行,對性騷擾防治的規定有重大變革,請分別說明權勢性騷擾及持續性性騷擾之意涵。(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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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112年『性平三法』重大修法的核心變革。解題時應先精準點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的新增定義,接著運用勞動法的『從屬性』法理來剖析『權力不對等』與『敵意環境時空延伸』的特質,最後結合雇主防治責任的加重進行政策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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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民國112年「MeToo」運動揭露職場普遍存在權力不對等及申訴機制失靈之問題,促使立法院大幅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並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下稱性平法)。本次修法核心在於正視勞資關係間的從屬性,明確界定「權勢性騷擾」與「持續性性騷擾」,以擴大勞工保護傘並加重雇主防治責任。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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