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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2年 [地政] 土地登記

第 二 題

二、有一民國 110 年 10 月完工之 20 層樓區分所有建物,申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為登記其專有部分,應檢附那些文件?申請登記過程,應如何標示基地權利種類及範圍?又如何載明於登記簿?(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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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區分所有建物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核心程序,尤其是『處分一體性』在登記實務上的具體操作。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土地登記規則》第79、81、83條關於建物初登的應附文件(特別是專有部分與基地權利分配文件),並分述『建物登記簿』與『土地登記簿』標示部應如何互相註記,以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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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除確認建物產權外,更須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專有部分與其基地權利不得分離處分」之處分一體性原則。登記機關須透過嚴謹的文件審查及登記簿雙向註記,以維護交易安全。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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