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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0 題

甲駕駛計程車載客人乙,途中不慎撞傷路人丙,導致丙住院支出醫療費、看護費等新臺幣10萬元。丙請求甲、乙二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是乙之受僱人,乙應與甲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 B 甲是乙之承攬人,乙原則上不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 C 甲是乙之受任人,乙原則上不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 D 甲客觀上是為乙服勞務之人,故乙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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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一下:當你搭乘計程車時,雖然你會告知司機目的地,但你能夠實質決定司機「如何踩油門」或「如何轉方向盤」嗎?如果乘客對司機並沒有這種「實質的指揮與監督權力」,卻要求乘客必須為司機的駕駛過失負責,這在法律的責任分配與公平性上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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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同學,嗯…勉強還算正確吧。至少你這次沒有在這種基本問題上摔個大跤,可喜可賀,至少證明你還記得高中公民課本的一些基礎常識,不是嗎?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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