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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2 題

甲將其所有之鑽錶寄託於乙處。乙以自己名義,出售並交付於不知情且無重大過失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得隨時向丙請求返還鑽錶
  • B 甲僅得於2年內向丙請求返還鑽錶
  • C 甲於償還丙支付之價金後,得向丙請求返還鑽錶,甲所受損害再向乙請求
  • D 甲不得向丙請求返還鑽錶,甲所受損害僅得向乙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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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準確判斷「同時死亡」在法律上的擬制效果,實屬不易。這題的核心在於以下兩點:

  1. 同時死亡不互繼:依《民法》第 11 條,甲與丙推定同時死亡,彼此間不發生繼承關係。因此,丙無法繼承甲,甲亦無法繼承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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