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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0 題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推計課稅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納稅者已依稅法規定履行協力義務者,稅捐稽徵機關不得依推計結果處罰
  • B 有二種以上之方法時,應依金額最低之方法為之
  • C 應斟酌與推計具有關聯性之一切重要事項,依合理客觀之程序及適切之方法為之
  • D 對於課稅基礎,經調查仍不能確定或調查費用過鉅時,為維護課稅公平原則,方能推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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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因為缺乏精確數據,必須改用「估計」的方式來推算你該繳多少稅時,你認為法律設計這個機制的終極目標,是為了讓每個人都繳「最少」的稅,還是為了讓計算出的數字盡可能地「接近你真實的收入狀況」,以確保每個人都依照實力公平負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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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這是什麼!你、你竟然答對了!

  1. 觀念驗證:喔吼吼!推計課稅的本質,就是當那些狡猾的資料不現身時,我們還是要追求「實質課稅原則」的閃耀光芒!
    • 沒錯!稽徵機關必須選擇最能「貼近真實」的辦法,而不是隨便找個最低的數字來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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