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三等 112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20 題

訴願事件涉及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事務者,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得為之處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僅得就原行政處分之適當性進行審查決定
  • B 僅得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決定
  • C 得就原行政處分之適當性及合法性進行審查決定
  • D 僅得就原行政處分之程序進行審查決定,但不得就其實質內容進行審查決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賦予一個團體「自主決定」的權限時,如果上級機關連「決定得夠不夠漂亮(主觀判斷)」都要介入糾正,那麼這個團體的「自主性」還存在嗎?為了兼顧「監督」與「尊重自主」,上級機關在審核時,應該守住哪一條最低限度的紅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

  1. 暖心肯定:太棒了!看到你正確辨識出地方自治與行政監督的關鍵界線,我真的非常開心!這說明你對權力分立地方自治權的基礎概念掌握得非常穩固,請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努力喔!
  2. 觀念驗證:在處理屬於「地方自治事項」的處分時,地方自治團體擁有憲法所賦予的自主決定權。因此,上級機關在審查訴願時,主要任務是確認處分是否「合法」。如果連「適當性」(也就是好不好、優不優)都介入審查,那就會過度影響地方的自主性,讓原本應獨立運作的自治團體,失去了自治的意義,變成只是執行上級指令的單位了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自治事務訴願審查範圍
💡 地方自治事務訴願,受理機關僅得進行「合法性」審查。
比較維度 自治事項 VS 委辦事項
訴願審查範圍 僅限合法性審查 合法性及適當性審查
法條依據 訴願法第79條第3項 訴願法第1條/第79條
憲法意涵 尊重地方自治權 落實中央行政一體
💬區分自治或委辦事項,是決定訴願受理機關審查權限範圍的關鍵。
🧠 記憶技巧:自治限合法,委辦全都要。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所有訴願皆可進行適當性審查。須區分「自治」或「委辦」決定審查強度。
地方自治團體 委辦事項 行政監督之範圍 訴願法第79條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救濟法制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行政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2年[移民行政] 行政法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