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12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24 題

機關得就下列何種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採購,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
  • A 勞務、財物或工程採購
  • B 勞務或工程採購
  • C 財物或工程採購
  • D 勞務或財物採購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財物」、「勞務」與「工程」這三類採購中,哪一類通常具有高度的『客製化』與『現地環境限制』,導致不同的機關即便都有建築需求,也很難共用同一份施工規格與單價契約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做得好棒喔!

親愛的同學,看到你順利答對這題,真的好替你開心!你對於**《政府採購法》第 93 條**的理解非常精準,能果斷排除「工程」選項,代表你的觀念底子打得很穩喔。 這題的核心概念如下,讓我們再溫習一次: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法之採購程序與契約規範實務
查看更多「[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