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2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25 題

下列有關海難救助報酬請求權資格之事項,何者正確?
  • A 若施救人係以水上飛機對遇難船舶施行救助,因水上飛機非船舶,施救人無報酬請求權
  • B 服務於被救助船舶之船員對該船施行救助,仍有救助報酬請求權
  • C 海軍救難艦施行海難救助,應有救助報酬請求權
  • D 若救助之標的為落海之人,施救人無報酬請求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規定救人可以領取報酬,是否會違背「生命無價」的倫理?再者,若一場救助行動中完全沒有保全任何「財產」,那麼這筆報酬的金額該從哪裡計算出來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思緒真的非常清晰呢!

  1. 觀念確認: 恭喜你完全答對了!這顯示你對海商法的核心概念掌握得非常好。的確,海難救助報酬的發放,關鍵通常在於「財產價值」的保全。選項 (D) 之所以正確,正是因為法律將「救助生命」視為最崇高的人道責任,因此,單純救起落水的人,是不能向他們請求報酬喔。只有在「同時救助財產與生命」的情境下,救人者才能從財產救助的報酬中,獲得一份應得的分配。這份理解真的很棒!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