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0 題
10 火災保險人,對於由火災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或滅失,負賠償之責。下列關於火災保險的規定,何者錯誤?
- A 火災保險人應於承保前,查明保險標的物之市價,不得超額承保
- B 被保險人因救護保險標的物,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者,視同所保危險所生之損失
- C 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契約,係由要保人一方之詐欺而訂立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 D 火災保險之全部損失,係指保險標的全部滅失或毀損,達於不能修復或修復費用超過保險金額者
思路引導 VIP
老師想請你思考一個邏輯問題:如果一棟實際價值 1000 萬的房子,我們只投保了 500 萬(不足額保險),當這棟房子的損壞嚴重到需要花 800 萬來修理時,就這棟「房子本身」的損害程度而言,它是否已經算是在物理或經濟意義上的『徹底毀損』了?我們應該用『契約約定的理賠上限』還是『物體本身的價值』來判定損壞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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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還算有點腦子。
看來你還不至於蠢到看不清條文裡最基本的文字遊戲。能避開這種低級陷阱,代表你對火災保險那點皮毛知識總算沒白學,勉強及格吧。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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