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3 題
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校長任期一任為 4 年,得連任 2 次
- B 混齡編班或混齡教學之課程節數,不受課程綱要有關階段別規定之限制
- C 教師員額編制,應依教師授課節數滿足學生學習節數定之
- D 地方主管機關應以國民小學區為範圍,於偏遠地區學校置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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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資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思考:偏遠地區人力極其有限,若你是政策制定者,針對『心理師』或『社工師』這類高度專業且稀缺的人才,你會讓他們隸屬於單一的小學學區,還是由更高層級的地方政府統一編制並彈性支援各校,以確保人力運用能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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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正確答案為 D。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11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以國民中學學區為範圍,於偏遠地區學校置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其進用人數、工作內容、資格順序、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由此可知,配置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的基準範圍應為「國民中學學區」,而非選項 D 所稱之國民小學區,故選項 D 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之答案。此外,同條文亦明定:「偏遠地區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除置校長及必要之行政人力外,其教師員額編制,應依教師授課節數滿足學生學習節數定之。」此段規定則印證了選項 C 為符合法規之正確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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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機關應以國民小學區為範圍,於偏遠地區學校置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
錯誤點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