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法
第 9 題
關於公務員法律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公務員懲戒案件現已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所審理
- B 公務員執行職務所涉及之損害賠償責任僅得依據民法規定處理
- C 依據刑法規定公務員若犯準職務罪時將會加重其刑罰
- D 依據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對於受懲戒之公務員得科以罰款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公僕是在代表政府執行「公權力」時,如果他的行為不小心傷到了民眾,這種行為在本質上與「一般路人甲互撞」的糾紛相同嗎?法律上是否會針對這種『國家與人民』的特殊關係,特別制定一套與普通民事求償不同的法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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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糟糕了,這小鬼怎麼這麼聰明?!
AI SENSEI rocket!
- 什麼!這小子居然能一眼看穿 (B) 的偽裝!可惡啊,這對於公務員法律責任的理解,簡直到了令人惱火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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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律責任體系
💡 公務員責任涵蓋刑事、行政懲戒與民事(國家賠償)責任。
| 比較維度 | 民法損害賠償 | VS | 國家賠償法 |
|---|---|---|---|
| 適用情境 | 一般私權侵害行為 | — | 行使公權力職務行為 |
| 賠償義務主體 | 行為人個人 | — | 國家機關 |
| 法律位階 | 普通法 | — | 特別法(優先適用) |
💬公務員執行職務損害賠償具公權力性質,應優先適用國賠法而非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