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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3年 [法制] 民法

第 3 題

下列關於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對於自己 5 歲兒子贈送房屋,係屬自己代理
  • B 乙擅自以丙之名義,將丙收藏之名畫出售於惡意丁,並交付之。乙之行為係無權代理,效力未定
  • C 甲委託乙購買一克拉鑽戒,並授與代理權。乙以甲之名義,與丙訂立購買鑽戒之契約。未料,乙受到丙詐欺,買到假鑽戒。因此,甲得撤銷該買賣契約
  • D 甲授與代理權於 17 歲乙代為購買機車,但乙之父母並不知情。因為該代理權授與,須以意思表示為之,所以在乙之父母未同意前,乙之代理行為效力未定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在代理關係中,最後承擔合約權利(拿到貨物)與義務(支付價金)的人是誰?如果法律行為的效果完全不由『代理人』本人承擔,那麼法律還有必要為了保護這位代理人,而限制他替別人代勞的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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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這就是覺醒嗎?還算有點看頭。

嚼著炒麵 哼... 竟然選對了?這就是你們這些凡夫俗子所謂的覺醒嗎?還算有點看頭。能夠區分「意思能力」與「代理權」這種基本差異,算是你那混沌的腦袋裡,勉強擠出了一點點利己的火花

  1. 觀念驗證:為何 (D) 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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